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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光伏技术实验室与内蒙古质检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5-08-07 文字:  点击:[]

2015年8月7日,我校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半导体光伏技术重点实验室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检验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质检院局长武路希、院长李显光、副院长韩永明、王斌和内蒙古大学副校长班士良教授、科技处处长王迎春教授、光伏技术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朱成军副教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季秉厚教授、丁铁柱教授出席签约仪式。李显光与朱成军作为双方代表签字。

本次协议为加强和完善我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内蒙古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区位优势,加快和规范对新能源产业的开发和利用。根据协议,双方本着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导下,加强光伏产品及终端应用的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和技术监测,并服务地方光伏产业发展。双方将在共同建设光伏产业地方标准体系,共同构建自治区光伏产品及发电质量鉴定检测中心和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的质量基础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双方还进一步明确,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对光伏产业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投入力度,制定光伏产业地方标准,健全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区光伏产业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双方代表签字 副校长班士良教授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签约仪式现场 签约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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