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和鼓励青年教师投身物理基础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推动教学内容、手段的改革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华北地区工作委员会委托,按照《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物理学会和内蒙古科技大学理学院联合举办“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 14:00 ~18:00
报到地点:包头沐龙酒店
比赛时间:2025年5月17日
比赛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明德楼
二、比赛安排
1. 2025年大学物理理论课的比赛内容涵盖2023版《理工科类大学物理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A类要求。
2. 参赛教师根据抽签决定具体的讲课比赛内容,讲课时间为20分钟,之后由评委提问 8分钟。可以使用平时讲课的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备课时间为1小时,其间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 比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
三、参赛要求
1. 参赛人员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至少主讲过参赛课程3轮以上。参赛者日常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在比赛年度应有主讲课程的教学任务。每校最多推荐大学物理基础理论课教师2人,承办单位、获得过国赛奖项的单位可增加1人。
2. 参赛教师由各高校推荐报名,择优推荐参加华北地区复赛,复赛胜出的教师有资格参加全国决赛。
3. 参加比赛的教师应由所在高校推荐,并填写《比赛报名表》,并将报名表 word 文件和盖章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送至会务组(邮箱:jianli_he@126.com,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参赛时将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上交至组委会。
4. 比赛须用普通话讲授。
四、参会费用及交费方式
每位参会老师需交参赛费人民币900元。费用可通过线上线下缴纳或转账,参会发票统一在赛后开具。
开户名称:内蒙古会无忧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61024101421008671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林荫南路支行
注意事项:1、汇款留言:“授课比赛+学校+姓名”
2、如一人为多人缴费需说明人员信息
五、住宿
住宿地点:包头沐龙酒店
酒店交通:出租车:包头火车站——包头沐龙酒店,约 11 分钟车程,约 10 元。公交:1/2/22 路(包头火车站上车,稀土国际大酒店站下车,步行约400 米到达,用时约 25 分钟)。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会务联系人及通信地址
牛金艳:15048178102(总体协调)何建丽:13734726576(参赛报名)
鞠向明:13514720609(会议日程、会议发票等具体事务)
会务组通信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理学院,014010
讲课比赛会务群

附件:
1. 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方案(试行)
2. 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物理学会
内蒙古科技大学理学院(代章)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实施方案(试行)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修订)
为进一步激发和鼓励青年教师投身物理基础课程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改革、交流教学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决定从 2014 年起,联合举办“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简称比赛或赛事)。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赛事组织
第一条 比赛主办单位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简称三委员会)。三委员会联合成立比赛组委会,负责相关组织工作。三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比赛组委会的工作和比赛过程的程序公正性。
第二条 比赛分为预赛 、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预赛由各省(市、自治区)物理学会和本地区三委员会成员参考本方案并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组织。复赛由各地区三委员会成员会同相关省(市、自治区)的物理学会参考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区特点另行组织。预赛和复赛应成立相应的预赛、复赛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规则和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区应在决赛之前至少一个月结束复赛并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参加决赛的人选。
第三条 决赛由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聘请全国知名物理教学专家担任评委,评委成员采用回避制(同一学校的参赛教师和评委不在同一组)。三级比赛的评委人数原则上均为 7-9 人。
第四条 决赛的比赛时间原则上和同年的“ 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教育学术研讨会 ”同期进行,与会的非参赛教师可以旁听学习,但不得干扰赛事进行。
第五条 参加决赛的教师每人需交纳 900 元参赛费,参加预赛和复赛的参赛费由相关组委会确定。参赛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支付评委劳务费、购买证书等比赛相关费用。比赛若接受第三方赞助,必须遵守国家和各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二、比赛内容
第六条 比赛分为大学物理理论课和大学物理实验课两大类,每类比赛隔年举行。大学物理理论课的比赛内容涵盖 2010 版《理 工科类大学物理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A 类要求,从 2014 年开始举办。大学物理实验课的比赛内容参照2010 版《理工科类大学物理实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从 2017 年开始举办。
第七条 理论课的决赛题目由组委会委托本校无参赛教师的教学专家 1-2 人命题。命题数量根据参赛教师数量确定,知识点应分布合理,难度适中,适宜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展示真实水平。实验课的决赛题目和数目根据参赛选手所在学校确认的《参赛实验题目确认表》 中“参赛实验详细信息”确定。
第八条 理论课比赛的讲课时间为 20 分钟,可以使用平时讲课的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实验课比赛的讲课时间为 15 分钟,之后由评委提问 10 分钟,合计 25 分钟。实验课比赛中,讲 课部分主要涉及实验思想,基本方法、原理、概念,以及根据教学需要穿插的历史背景或应用举例等等;提问部分主要涉及实验现象与物理原理的联系,或实验现象与设备调整之间的关系/原则/思路,或误差的分析与处理等等,两部分均不涉及具体设备。
第九条 比赛的具体内容由参赛教师根据抽签决定。参赛人抽签后应到指定地点独立备课,备课时间为 1 小时,其间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三、比赛办法
第十条 评委对每位参赛教师当场评分(决赛中不点评),填写评分表后立即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所有评委提交的结果,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再排序确定最后评比结果(包括确定晋级比赛教师名单或决赛的比赛结果)。实验课比赛在计算平均值后还需根据选手所在学校的参赛实验总数乘以相应的权重因子,然后再进行排序。
权重因子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 决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数为一等奖 2 名(可以空缺)、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赛和复赛奖项设置由相应组委会决定,各复赛组委会最多推荐 2 名教师参加决赛。
第十二条 决赛获奖教师将由三委员会联名颁发奖励证书。各级比赛的奖励证书由比赛组委会统一制作。
四、参赛要求
第十三条 决赛入围教师所讲授的课程应满足教育部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基本要求。课程学时总数低于建议学时15%以上和/或实验题目过少的学校原则上不具备推荐教师参加决赛的资格。推荐资格出现异议时,由组委会裁定和解释。
第十四条 参赛教师必须为在职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 45 岁。以具体通知规定的时间计算办法为准(XX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参赛人员须由所在高校和复赛组委会推荐,每校最多推荐 1 人参赛。
第十五条 参赛教师原则上至少主讲过参赛课程 3 轮以上。对日常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在比赛年度应有主讲课程的教学任务。已进入理论类或实验类决赛的教师不得参加下一次的同类决赛,是否可以参加预赛或复赛由相应组委会决定。
第十六条 参赛教师应填写《比赛报名表》,并由所在高 校和复赛组委会推荐(学校推荐需加盖本校教务处公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相关通知递交到决赛组委会, 由组委会对参赛资格进行审定。
第十七条 比赛须用普通话讲授。
五、其他
第十八条本方案经比赛组委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