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学位分委会委员为成员的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选拔原则
按《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三、实施范围
物理学一级学科列入当年招生计划的所有导师全部招生指标均可实行“申请-考核”。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指标。
四、考核要求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增加如下选拔条件:健康状况符合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六、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内蒙古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杨老师收。邮编:010021;联系电话:0471-4993141。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26日(以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邮寄、送达均可。
2. 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招生导师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及外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外语考核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大学及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
(2) 考核方式:均采用面试问答方式。考核小组秘书认真仔细记录考生回答问题的细节,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3年。
(3) 计分方法:每位专家以独立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外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科目总成绩。合格的基本要求:外语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外语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
(4) 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5) 录取:凡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资格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资助政策
按《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八、监督和复议
学院领导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学院“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必要时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和监察。学院受理投诉、申诉的电话号码为0471-4993141,联系人杨老师。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内蒙古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邮编:010021。
九、其他
按《内蒙古大学2024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十、本实施细则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