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对实验基本信息的要求,为了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信息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基本信息的范围与内容
(1)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实验室的名称和编号、面积、评估情况。
(2)实验室的改革和主要特色: 实验室历来在培养人才、科研中取得的成果;目前具有的水平;实验科研改革进程和展望;实验室的投资及评价。
(3)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物文字资料和技术资料,设备配置清单及状况、更新情况、利用率、完好率,仪器使用维修纪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大型设备的使用情况。
(4)人员基本情况:实验室人员情况、人数统计、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
(5)其他基本信息: 实验室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室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校、院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和事故处理材料。
二、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工作的专职人员,教师、研究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好有关记录,仪器设备、安全检查等的表格和帐目卡片,收集有关资料;
(2)做好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记录,以利于人员考核材料的积累,认真填写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