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一、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1)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价不足5万元的精密分析仪器和稀少的仪器按精密设备管理。
二、论证与申购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有计划,要根据学校和实验室的发展规划,根据科研任务的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购置理由、选型、用途、使用范围、利用率等,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申请书”,由院系负责人签字,交国资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仪器设备购置的技术谈判购置。
三、技术管理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报告、计划、论证报告;上级或主管领导的批复准购批示;订购合同和有关纪要、纪录;开箱纪录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申请设备报价单;固定资产验收单;随机设备全套文件的资料图片目录;进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内容还应包括:索赔函件及结果文件;引进设备外汇使用纪录单;限制设备进口许可证;进口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2)购置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特别是进口的仪器设备,从拟定方案开始,申请购置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实验室与设备科做好订货、中间检验、培训人员以及积极验收等一系列的工作。并做到场地、安装、配套、维护、管理、使用六项落实。
四、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寿命和效益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水平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因此不同档次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兼职人员,尤其贵重仪器的使用、维护、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
五、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建立使用维护记录制度,应填使用记录,实验室与设备科每学期至少检查和审核一次使用机时数和使用状况,实验室每年报出使用情况报表,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数据。
六、大型精密仪器发生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学院,填写事故报告单,并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处理。
七、大型精密仪器应按规定定期校验仪器设备的精密度。
八、大型精密仪器不准随意拆改,却需拆改时要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九、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调拨报损报废处理应填写“仪器设备调拨单”、“仪器设备报失、报损单”“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经管理员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及处长审批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科,实验室与设备科同有关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并报校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