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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仪器设备购置验收的规定

2016-05-31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半导体光伏技术重点实验室

    实验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是高等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工作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是各类实验室的主要技术装备,是实验室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快实验室建设,国家、地方、学校投入了一定数量的建设资金,其中投入资金的较大比重是购买仪器设备,为充分利用好建设资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特对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做如下规定。

 

一、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和学院下达的经费指标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科研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综合考虑需要的轻重缓急,认真制定仪器设备购置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二、 年度购置计划须经院领导同意,科技处审定,送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才行购买。

 

 

三、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提交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内容包括购置理由、选型、用途、使用范围、利用率等,由学院分管领导会同相关专业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 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课题组编报,报科研处审定,主管处长签字盖章后实施。

 

 

1)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如需变动应及时与学院仪器室联系调整。若已按计划订货或已到货因计划调整不再需要时,仪器室将协助变更合同或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变动计划单位负责。

 

 

2)仪器设备的采购与订货采取集中购置或由学院与使用单位共同办理。订货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签定,若需自行采购需经学院同意。

 

 

3)采购人员对采购的仪器设备的质量负责,在采购与订货时,要对订购仪器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订购数量等内容熟悉,不得盲目采购订货。

 

 

4)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实物验收。验收人员要核对原始凭单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及产品合格证是否相符,必要时要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试。

 

 

5)对于需要安装后才能检验的仪器设备,应先作一般的验收,安装后再由有关人员进行复检。

 

 

6)在验收中如发现残缺、毁损情况,数量与规格不符,性能不合格等问题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并把情况记入设备档案,由实验设备科和使用单位按合同向有关部门办理补换、赔偿手续。

 

 

7)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学院仪器室及内蒙古大学仪器设备登记账上签字盖章,并及时到实验设备科建立仪器设备账、卡,登账后采购人员凭单据、验收证明、设备登记卡到财务处报账,未经验收、登记的单据财务处有权拒绝报账。

 

 

8)自制、调入、赠送的实验仪器设备,也必须由验收人员进行认真验收,验收后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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